平阳县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第二批)设计
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本招标项目平阳县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第二批)设计,招标人为平阳县公用事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温州中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于2023/6/27 09:30:00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2023/6/27 20:00:00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 2023年6月29日始3个工作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标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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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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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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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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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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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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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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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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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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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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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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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133300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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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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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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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8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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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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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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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10370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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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见附件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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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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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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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评标办法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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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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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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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方案文本中设计工期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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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及定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设计方案-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及“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及定标办法-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该单位按否决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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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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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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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方案文本中设计总周期为30日历天,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阶段设计工期之和,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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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及定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设计方案-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及“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及定标办法-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该单位按否决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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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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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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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方案文本中设计进度计划缺失初步设计阶段,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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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及定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设计方案-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及“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及定标办法-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该单位按否决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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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情况:
本项目采用票决定标法定标。经定标委员会票决:标段一:西城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得6票、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得1票、天合联创设计有限公司得0票,确定西城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为标段一中标人。标段二: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得7票、天合联创设计有限公司得0票,确定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标段二中标人。
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人:平阳县公用事业投资有限公司
电话:0577-63167707
监督投诉部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督查科
电话:0577-63193059
附未中标单位名单:温州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泛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中誉设计有限公司、中科瑞城设计有限公司、浙江天然城建设计有限公司、天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平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外建华诚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新苑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天合联创设计有限公司、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杭州市城乡建设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平阳县公用事业投资有限公司
温州中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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