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交易信息 >> 政府采购 >> 单一来源公示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不见面开标大厅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 2020/3/31   访问次数: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不见面开标大厅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日期:2020331

一. 采购人名称: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 单一来源编号:

三. 采购项目名称: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四.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五. 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备注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1

60

“不见面开标大厅”运用先进技术手段,将远程开标功能与视频互动技术融合。“不见面开标大厅”将传统的实体开标场所搬到网上,招标人、投标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只需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质疑、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开标场景全程动态呈现。

“不见面开标大厅”虚拟一个开标场地,从而实现网上播放评标纪律、公布投标人、投标人解密、招标人解密、唱标、异议回复、开标结束等功能的场景式自助服务。此外,该系统还将结合视音频交互系统技术,实现现场开标的网上直播功能。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 申请理由:

“不见面开标大厅”项目是在原有的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二次软件开发,其他软件无法进行无缝对接并且后期技术维护困难。

浙江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也是由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建设,为了能够更好地响应省中心对浙江省各地提出的各项规范、各项指标、各项工作要求,同时浙江省已有多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项目通过新点软件完成开发建设,对于浙江省的要求非常熟悉,能快速完成开发对接,现推荐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建设本项目。

按照《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等相关规定,申请通过“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由“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本项目的开发实施工作。从而有利于从总体上对项目进行监管,避免出现技术和管理上的复杂因素,可简化管理,有利于项目管理和服务水平的不断提升。

八.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专业人员职称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柳晨

工程师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平阳县分公司

黄学雷

高级教师

平阳县教育局

吕承峰

工程师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苍南分公司

论证意见:见附件

九.拟定供应商: 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沙洲湖科创园江帆路8号;

十.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十一.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冯明洲

联系电话:58123816

传真:0577-63193010

地址: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嘉园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平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3889763

传真:0577-63889959

地址: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平阳县财政局

 

 


附件:
2.jpg
1.jpg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