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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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构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集中监管体系 实现综合监管联动执法
发布时间: 2023/5/19   访问次数:    分享:
自2022年以来,平阳县资管办联合发改、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常态化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检查,通过随机抽取项目,对项目的业务主体责任不强、标后管理履职不到位以及项目班组成员到岗率不高等问题逐项督促整改,及时在网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近年来,平阳县资管办找准定位,积极调整,通过“办公联席、力量联结、信息联通、检查联动、案件联办”模式,全面厘清职能职责、组建执法队伍,多措并举持续抓好集中监管,通过打好招投标领域监管“四整合”组合拳,服务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
“平阳县资管办是全市唯一一个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拥有集中监管职能的部门,有效破解招投标领域权力分散、同体监督、监管缺位等问题,有力推进全县集中监管‘一体化’,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升级。”相关科室负责人介绍道。据了解,平阳县资管办根据职权范围先后整理、制定了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标后检查、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移送、投诉处理等一系列配套的9项行政执法工作制度机制,实现了案件线索举报投诉直查快办,监管执法有规可依。并通过创建执法人员库,构建执法人员“大统筹、大整合、大培训、大检查”工作模式。2022年以来联合市政务服务局、县相关部门累计已对40个重点建设项目的施工进度、人员到岗履约等 11 个方面开展重点检查,期间对违法违规行为投标人记不良行为记录3次,发送整改函25份,通过建设强有力的执法队伍打击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交易市场公平正义。
部门充分利用平阳县标后履约监管系统功能,搭建在线实时监督平台,实现招投标项目全过程监督、监管数据统计分析等功能;完善电子交易和服务平台,推动信息跨部门、跨行业、跨层级共享,对全县的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为进行“全生命周期”动态化、智能化管理。
同时,建立并完善联席办公机制、公职人员违纪违规线索向县纪委监委移送机制、违法线索行政司法衔接和移交处理机制。打造“一案多查、行刑衔接”办案模式,整合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各部门专业力量,充分整合执法资源,推进联合惩戒体系建设,通过多部门协同联动,共同打击、联合惩戒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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