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蛟镇中心卫生院迁扩建工程勘察设计发包公告
1.发包单位:平阳县卫生健康局
2.代建单位:平阳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
3.项目名称:腾蛟镇中心卫生院迁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4.工程地点:平阳县腾蛟镇
5.工程概况:本工程为腾蛟中心卫生院迁扩建工程,建设地点位于腾蛟镇塘溪管理单元B-17地块。总用地面积约10000平方米(折合15亩);总建筑面积6215平方米,其中门诊医技楼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住院楼建筑面积2650平方米,附属用房建筑面积765平方米;设置床位53张。投资额6365.0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4269万元。
6.发包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建筑、结构(含钢构)、人防、给排水、消防(含气体消防)、照明、电力、防雷等工程、空调系统、通风系统、防雷、燃气(配合设计)、变配电(配合设计)、电梯、自配电、智能化(含车辆管理系统及收费系统)、数字化医院系统、热水工程、医疗废物处置、污水处理、厨房工程、防辐射工程、洗衣房、医疗医技流程设计、基坑围护(如有)、附属工程(含场地填方平整、河道开挖及整治、河岸驳坎、污水处理设施、室外给排水及电力照明、门卫后勤用房、道路、广场、围墙、大门、景观绿化、各种管网、综合布线等)、二次装修、室内外交通导向、标志、标牌、标线、幕墙(如有)、节能、生态环保等本项目涉及的全部内容的方案设计及深化、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设备技术要求及施工期间和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和施工全过程现场服务等配合工作),工程勘察(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等)。
7.服务期:签订合同后15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同时工程勘察进场;方案设计完成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勘察报告);初步设计完成后30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原则上包括土建、装修、景观等所有专业及专项设计内容);全部施工图设计完成后10天内完成施工图审查(以上时间不包括审批部门审批时间)。
8.勘察设计费最高限价:70万元。
9.资质要求: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格,并提供由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本单位社保在保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0.发包方式:评定分离。
11.提交资料:
(1)单位介绍信、登记表(一式三份);
(2)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社保证明、企业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发放的基本帐户备案资料)、外省单位还需出具《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
以上所有材料须提供原件复核,复印件(盖章)留档。
12.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30日—2022年7月1日09:00—17:00时间内(节假日除外)
(2)提交邮箱:2518716131@qq.com ,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平阳县鳌江镇车站大道兴鳌路交叉口拉芳舍四楼。
13.响应材料的递交:
(1)响应材料递交方式:各发包对象向代理单位电话预约响应材料的递交时间(响应材料递交的先后顺序作为开评标时发包对象对应的编号)。发包对象递交响应材料(不得超过一人)时须佩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绿码、测量体温(不超过37.3℃)和信息登记。
(2)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2日9时30分
(3)响应材料递交地点:平阳县鳌江镇车站大道兴鳌路交叉口拉芳舍四楼。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材料,发包人不予受理。
14.开标时间与地点:
(1)因现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了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不见面、少接触”原则,故本项目采取视频开标的方式进行,发包对象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由代理机构建立钉钉群,在群内及时直播公布开标现场情况。
(2)开标时间:2022年8月2日09:30
(3)开标地点:平阳县鳌江镇车站大道兴鳌路交叉口拉芳舍四楼。
15.联系方式:
发包单位:平阳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毛先生 电话:0577-63660061
代理单位: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18405816247
发包单位:平阳县卫生健康局
代建单位:平阳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