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鳌江镇恒春小区6号楼101室(1-5层)商业用房十年租赁权进行公开出租
发布时间: 2025/9/23   访问次数:    分享:

公有房地产

公开招租

平阳县产权招租公告

2025)第30

经批准,平阳县鳌江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所拥有的鳌江镇恒春小区6号楼101室(1-5层)商业用房十年租赁权以拍卖方式进行公开出租,具体组织实施由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及起始价:鳌江镇恒春小区6号楼101室(1-5层)商业用房十年租赁权首年租金起拍价180.704万元。租赁期限10,免租期3个月,免租期包含在租赁期限内。竞买保证金37万元

注:1.买受人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另向出租方交纳首年租金10%的履约保证金(取整数至个位)。租赁关系终止后,履约保证金除用于抵充合同约定应当由买受人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买受人。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租金每两年递增3%。第一年租金于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次年起租金于前一年合同到期日提前一个月交纳。租期起止时间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时间确定。

3.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转租、转借标的物。

二、竞租对象: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招租方式:增价式拍卖,价高者得,起拍价即保留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即日起至2025  10   14   日止,标的现场。

、申请(报名)时间:2025  10      11 日至2025  10    14     17 时(工作日);

六、拍卖时间:2025  10    15     14    30   分;

七、申请(报名)地点、拍卖地点: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平阳县鳌江镇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嘉园)。

八、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

1、法人申请: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保证金交纳凭证;

2、自然人申请: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保证金交纳凭证;

3、其他组织: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有效证明文件、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保证金交纳凭证。

注: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保证金缴入账户:

  名: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2010 0009 0038 285;开户行:平阳县农商银行营业部

 号:3636 6149 0485;开户行:中国银行平阳县支行营业部

 号:3300 1627 1270 5998 8888;开户行:建行平阳支行营业部

 号:1203 2830 0904 9013 987;开户行:工行平阳营业部

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5  10    14    16    时。

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交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成交后保证金冲抵部分成交款;未成交者在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有关事项详见拍卖文件。

十一、咨询电话:

温州招采拍卖有限公司                       13757882080

平阳县鳌江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63675733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保证金)     63193058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产权科           63193022

十二网址:http://www.zjpy.gov.cn/col/col1229353018/index.html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9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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