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产权招租公告
(2026)第1 号
经批准,平阳县兴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决定将所属的平阳县鳌江镇雁门路2号及新河南路163号等6处房产进行公开招租,具体组织实施由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及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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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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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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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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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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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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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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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起拍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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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租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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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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鳌江镇雁门路2号1幢-4,二楼办公室4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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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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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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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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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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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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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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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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鳌江镇雁门路2号1幢-5,四楼办公室6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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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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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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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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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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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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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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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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鳌江镇雁门路2号5 幢,雁门6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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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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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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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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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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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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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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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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鳌江镇雁门路2号5幢,雁门7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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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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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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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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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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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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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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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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鳌江镇新河南路16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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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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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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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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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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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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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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鳌江镇新河南路16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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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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鳌江镇新河南路16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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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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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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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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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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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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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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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租金一年一缴,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权。
二、竞租对象: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竞租人不可以联合申请。
三、招租方式:增价式拍卖,价高者得,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四、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即日起至2026年 1月 27日止,标的现场。
五、申请时间:2026年 1月23 日至2026年 1月 27日17时(工作日);
拍卖时间: 2026年 1月28 日9时30分;
申请地点、拍卖地点: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鳌江镇车站大道和谐嘉园)。
六、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
1、法人申请: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保证金交纳凭证;
2、 其他组织申请: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有效证明文件、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保证金交纳凭证;
3、自然人申请: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保证金交纳凭证;
注: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七、保证金缴入账户:
开户名: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201000090038285; 开户行:平阳县农商银行营业部
账号:363661490485; 开户行:中国银行平阳县支行营业部
账号:33001627127059988888; 开户行:建行平阳支行营业部
账号:1203283009049013987 开户行:工行平阳营业部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6年1 月27 日16时。
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交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八、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有关事项详见拍卖文件。
九、咨询电话:
温州中天拍卖有限公司 13506775812
平阳县兴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7357736019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产权科 63193022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保证金) 63193058
十、网址:http://www.zjpy.gov.cn/col/col1229353018/index.html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 1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