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阳县闹村乡“一溪两岸”综合改造提升工程 网上提问的回复
致各投标单位: 关于本项目网上提问的回复: 一、问:非联合体投标单位是否只需要提供一名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 答:项目注册建造师仅需1人,按招标文件执行,原招标文件第5页,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现调整为: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或合同解除之日。 园林类施工员:1名。 其他要求: 1、温州市三级资质企业以温州市住建局最新发布的《关于公布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限期整改企业名单的公告》(查询网址http://zjj.wenzhou.gov.cn/col/col1229463196/index.html)为准,被列入整改名单的企业,其投标无效。 2、温州市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温州市外浙江省内企业以查询“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网址:http://223.4.65.131:8080/)“企业信息”-“注册人员”结果为准,投标人应当保持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得少于2人,否则其投标无效。 3、浙江省外企业以查询“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建筑工程企业”-“注册人员”结果为准,投标人应当保持应当保持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得少于2人,否则其投标无效。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超过2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项目负责人须由牵头单位提供。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按成员企业资质提供相应人员: 4.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有效期内)】企业须提供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1名;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企业须提供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1名; 4.2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均可)提供园林类施工员1名。 二、其他未尽事宜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浙江平悦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温州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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