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新城职业学校新建工程(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PYJS23050506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阳县新城职业学校新建工程(一期)已由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资[2022]3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阳县教育局,代建单位为平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统筹,招标人为平阳县教育局、平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用地面积 60898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94345.08 平方米,包括地上建筑面积63966平方米(综合教学楼 38136 平方米、行政楼 2444 平方米、图书馆3029平方米、报告厅1148 平方米、食堂 3865 平方米、宿舍15344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30379.08 平方米(地下计容 建筑面积 8405.89 平方米(功能用房)、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 21973.19 平方米(人防面积 3746.47 平方米,停车面积(非兼容人防)16480.42 平方米,夹层建筑面积 1746.3 平方米));架空层面积
10756 平方米;设置机动车停车位489个(其中充电桩车位50个),非机动车车位 1070 个及附属配套设施。
总投资约77558.44万元,工程费用65472.18万元。
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办理结算完成及缺陷责任期满。
2.2招标范围:包括项目建设管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建设管理:对本项目进行投资控制管理、工程进度管理、工程安全管理、合同管理、设计管理(施工图设计优化、设计过程的设计管理、专项管理、设计进度管理并确保设计满足项目实施、提出设计优化意见、施工过程的设计管理、工程验收阶段的设计管理、协助建设单位收集并整理设计相关资料。)、质量管理、信息管理、工程竣工移交管理进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协助建设单位办理项目建设的相关报建手续及收集整理资料等。
(2)工程监理:本项目施工建设内容的监理工作,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全过程负责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以及施工准备阶段、竣工结算阶段、缺陷责任期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3)造价咨询服务:本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制定造价控制、资金使用计划的实施方案,合同价款咨询(包括合同分析、合同交底、合同变更管理工作),施工阶段造价风险分析,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负责工程量及进度款计量、签证和审核,施工合同范围内的材料和设备的询价、核价,为业主提供有关法律、法规的咨询意见,协助业主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索赔管理,向业主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提供核价建议,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审核施工过程结算及汇总竣工结算,配合完成竣工结算的第三方审计工作,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分析等施工阶段的全过程工程造价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造价咨询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建人[2018]67号”文发布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等同);
②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无在监工程;
③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建人[2018]67号”文发布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等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1)浙江省外投标人必须持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投标人进浙备案网页(显示已备案截图);(2)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造价咨询负责人在本项目中均不可以兼任,且须提供由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内的任意1个月本单位社保在保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06日至2023年05月30日,在平阳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py.gov.cn/col/col1229353018/index.html)建设工程项目窗口下载,答疑与补充网址同上。
5. 投标人网上信息录入:
5.1有效录入时间于2023年05月06日至2023年05月30日上午9时30分。
5.2录入方式:网上信息录入。(在平阳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自行录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30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家园(原剑桥华府))。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平阳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平阳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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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必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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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单位:平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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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平阳县昆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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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平阳县鳌江镇蓝田路昆仑公馆8幢商铺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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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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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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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577-58105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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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77-6371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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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