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最新公告
平阳县财政局关于全面应用“政采云”平台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9/26   访问次数:    分享:

平阳县财政局关于全面应用“政采云”

平台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互联网+”和电商化采购的新形势,进一步提升我政府采购信息化水平,切实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在我县各相关预算单位全面应用政府采购云服务平台及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等交易管理系统(简称政采云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用范围

县级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二、政采云平台基本情况及实施计划  

(一)基本情况

政采云平台是指依托互联网,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技术,实施网上交易、监管和服务,涵盖政府采购各领域、全流程、多用户的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其网址为: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政采云平台主要功能包括网上超市、电子反拍、在线询价、协议+批量采购、定点服务采购、采购专家管理、供应商管理、中介代理机构管理、车控管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管理、浙江政府采购网门户网站、大数据分析及报表统计管理、采购合同管理、诚信预警管理、开评标远程实时监控、质疑投诉管理、在线咨询服务等采购业务交易、监管、服务子系统。

二)实施计划

    为积极稳妥推进政采云平台应用工作,我采取总体上线、分段实施、逐步推广的实施策略,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1.第一阶段为2017年9月28日开始上线试运行。上线的功能模块主要包括:网上超市、在线询价、协议+批量采购、部分定点服务采购(会议培训定点和车辆保险定点)、专家管理、项目采购(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车辆控购管理、供应商管理、中介代理机构管理、采购合同管理等。

网上超市、在线询价(电子反拍)、协议+批量(定点)采购运行初始阶段的适用范围:根据2017年省、市政府采购目录有关规定,纳入协议定点管理的项目,采购单位应当通过政采云平台的电子卖场协议定点系统采购;采购单项或年度批量采购预算金额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20万元)以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80万元)以下,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较小的货物类项目,采购单位可以通过政采云平台的电子卖场在线询价(电子反拍)系统采购;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20万元)以下的项目,鼓励采购单位通过政采云平台的电子卖场网上超市系统采购。

2.第二阶段为完善提升阶段。系统进一步完善后,再另行通知上线诚信预警管理、大数据分析及报表统计管理、电子反拍、其余定点服务采购、远程开评标实时监控等子系统。

 3.上线期间项工作安排。1)定点采购目前暂上线会议培训定点和车辆保险定点,待下阶段其他定点采购招标(征集)完成后,逐步扩大定点服务采购范围;(2)温州市区域内网上超市供应商招标(征集)工作已于9月启动,在市网上超市建设完成之前,各采购人可在省级网上超市进行采购

    三、工作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采购信息化工作,明确内部财务、采购和信息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确定一名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政府采购业务水平过硬并能熟练使用计算机的人员作为本单位的政府采购管理员,负责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确保本部门、本单位的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和网上采购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技术支持和服务

政采云平台是一个新开发的业务平台系统,涉及用户较多,在试运行过程中难免会遇到许多问题和困难,希望大家予以理解和支持,并及时向我局和政采云有限公司反映问题和情况。

涉及系统操作和技术的问题,请与政采云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维护电话为:400-881-71900571-282156521539708007517009939333

涉及网上采购业务和政策的问题,请与财政局采监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县财政局联系联系电话:0577-63888115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77-63193011

为方便用户操作,省财政厅编制了《网上采购业务操作手册》,各单位可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用户登录后在首页-服务与培训-帮助中心-视频文档-文档下载下载有关操作手册。

                                 

平阳县财政局

    2017925


附件:
平阳县财政局关于全面应用“政采云”平台的通知(2).doc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