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助企暖企显实效| 平阳县完成全市首个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建设工程项目
发布时间: 2024/5/8   访问次数:    分享: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平阳县资管办联合财政局印发《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助企纾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功能。5月7日,鳌江镇九叠河幼儿园新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开评标,该项目是全市首个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建设工程项目,严格遵守《政府采购工程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浙财采监〔2023〕4号)的规定并要求签署承诺书,确保参加投标的企业(联合体)均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同时结合“明标暗评”模式,推动招标、投标、评标、定标各环节形成公平竞争、优中选优的良性闭环。
    据了解,平阳作为全市“交易,让中小微企业市场更友好”改革试点区域,近两年来以“惠企便民”为焦点,着力推动审批事项和执行流程“两精简”,服务模式和服务效能“两转变”,通过构建惠企便民服务体系,为中小微企业发展注入“强心剂”。
    此次平阳县重点围绕政府采购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方面,联合财政局出台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扶持政策,一方面,《通知》中明确规定提高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市场份额,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上述标准以上的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预留40%以上的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另一方面,平阳通过鼓励联合体投标、升级“中标贷2.0”融资服务、差异化缴纳投标保证金等一揽子惠企举措,全力为中小微企业添势蓄能。
    下一步,县资管办将继续聚焦聚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一号改革工程”的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规定,积极与部门间开展协同协作,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中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同时,平阳县将以此次试点项目为契机,重点推进政府采购预留份额政策在招投标其他行业领域落地落实,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