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通知
1、建设单位:平阳县人民检察院
2、工程名称:平阳县非公经济法治教育基地、检察家园及鳌江检察室办公区装修工程
3、工程地点:平阳县鳌江镇
4、招标内容、范围:内容包括装饰、布展、安装、智能化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工程造价约320万元。
5、质量要求:合格。
6、工期:90日历天。
7、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独立法人;(2)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3)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为平阳县本地注册企业。
8、提交资料:(1)单位介绍信、投标报名表(一式三份);(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3)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以上资料复印件及原件核对,复印件盖章留档。
9、投标报名时间与地点
2018年12月24日,上午09:00—11:30 下午14:00—17:00
2018年12月25日,上午09:00—11:30 下午14:00—17:00
地点: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家园(原剑桥华府))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年12月27日14时30分;地址: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家园(原剑桥华府))。
11、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567717191
代理单位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13587891419
平阳县人民检察院
2018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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