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建设单位:平阳县公安局
2. 工程名称:平阳县公安局电梯工程(重2)
3. 工程地点:平阳县昆阳镇
4. 工程概况:大楼共6层,无机房无齿轮观光电梯1台,额定载重不小于1000kg;电梯额定速度不小于1.75m/s。
5. 招标内容、范围:无机房无齿轮观光电梯1台。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培训及售后服务、新建电梯井、楼地面和墙面及天棚装饰改造等工作。
6.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7. 工期:60日历天。
8. 工程造价:本工程最高限价为55万元。
9. 资质要求:合格的电梯设备制造商或供应商。需符合以下要求:
①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电梯设备的制造许可证无机房客梯A级资质;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应具有制造商项目唯一授权函。
②具备相应电梯设备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及以上或具有一定技术实力和管理能力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电梯安装的企业(建市﹝2015﹞20号),
以上①、②须同时具备或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以制造商或代理商为牵头人)。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没有不良行为纪录和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参加投标活动;
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1. 报名提交资料:(1)单位介绍信,投标报名表(一式三份);(2)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制造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安装单位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5)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项目授权书(原件)(6)若为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
12. 投标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04月28日至2018年05月02日(09:00---11:30,14:00---16:30)
13. 报名地点: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388-1号
14.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8年05月07日17:00前汇至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投标单位必须从其银行基本账户汇至投标保证金账户,不得使用现金、银行本票、或第三方账户转入。
开户行:温州银行昆阳支行
户 名:平阳县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基建)-公安局技术用房扩建工程
账 号:802000120190001111-9414
15. 建设单位联系人:余先生 0577-63169915
16. 代理单位联系人:陈先生 0577-63766166/18969775893
平阳县公安局
2018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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