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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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新兴产业园H-11(新埠路和海昌路路口西侧地块)、平阳县新兴产业园H-11(新埠路和海昌路路口东侧地块)进行公开出租
发布时间: 2024/8/22   访问次数:    分享:

公有房地产

公开招租

平阳县产权招租公告

2024)第17

经批准,平阳县临港控股有限公司所有的平阳县新兴产业园H-11(新埠路和海昌路路口西侧地块)、平阳县新兴产业园H-11(新埠路和海昌路路口东侧地块)将以拍卖方式进行公开出租,具体组织实施由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及起始价:

标的序号

标的

租期

(年)

出租面积(约

年租金起始价

元)

保证金

元)

1

平阳县新兴产业园H-11(新埠路和海昌路路口西侧地块)

3

6305.6

46.23

10

2

平阳县新兴产业园H-11(新埠路和海昌路路口东侧地块)

3

670

5.04

1.1

二、竞租对象: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招租方式:拍卖。

四、不准许事项:地块为临时用地,应按原设计功能和用途使用不得从事噪音、产生污染的生产活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等行为不得作为娱乐场所,不得从事餐饮行业、医疗卫生行业。竞得人对于消防安全负全责,竞得人如要改变地块用途,须提前征得出租方同意,更不得利用地块进行违法经营,否则一切后果由竞得人承担。

五、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展示时间:即日起至2024 9  5 日止,标的现场。

六、申请(报名)时间:2024 9  3 日至2024 9  5 17时(工作日);

拍卖时间:2024 9  6  9  30 分;

申请(报名)地点、拍卖地点: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平阳县鳌江镇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嘉园)。

七、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

1、法人申请: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保证金交纳凭证;

2、自然人申请: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保证金交纳凭证;

3、其他组织: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有效证明文件、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保证金交纳凭证。

注: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八、保证金缴入账户:

开户名: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2010 0009 0038 285;开户行:平阳县农商银行营业部

 号:3636 6149 0485;开户行:中国银行平阳县支行营业部

 号:3300 1627 1270 5998 8888;开户行:建行平阳支行营业部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 9  5 16时。

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交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九、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有关事项详见拍卖文件。

十、咨询电话:

温州八方拍卖有限公司                       63765588

平阳县临港控股有限公司                     58115561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保证金)     63193058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产权科           63193022

十一、网址:http://www.zjpy.gov.cn/col/col1229353018/index.html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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