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产权招租公告
(2026)第4号
经批准,平阳县新敖物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拥有的鳌江镇园林雅苑10幢102、103一楼店面房二年租赁权将以拍卖方式进行公开出租,具体组织实施由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人(出租方):平阳县新敖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起始价:鳌江镇园林雅苑10幢102、103一楼店面房二年租赁权,建筑面积约170.96㎡,首年租金起拍价8.33万元。租赁期限2年,无免租期。租赁房产尚在使用中,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注:1.买受人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另向出租方交纳首年租金10%的履约保证金(取整数至个位)。租赁关系终止后,履约保证金除用于抵充合同约定应当由买受人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买受人。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竞买人参与竞价,即视为已实地查看租赁房产、周边环境及租赁房产面积等相关情况,并对租赁房产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充分了解和认可,自行负责弥补和消除,且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主张。
3.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租金无递增。第一年租金于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次年起租金于前一年合同到期日提前一个月交纳。租期起止时间根据《公有房地产租赁合同》约定时间确定。
4.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转租、转借标的物。
5.该房屋按原设计功能和用途使用,不得从事噪音、污染、危险物品经营等行为(包括不得从事餐饮、娱乐行为)。承租方对于承租的房屋消防安全负全责。承租方如要改变房屋用途,须提前征得出租方同意,更不得利用房屋进行违法经营,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招租方式:增价式拍卖,价高者得。以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价作为起拍价,不另设保留价。报名期间,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照拍卖文件中约定的拍卖方式组织拍卖会,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买受人。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该竞买人将被确认为买受人,以起拍价成交。
五、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即日起至2026年3月30日止,标的现场。
六、申请(报名)时间: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3月30日17时(工作日);
七、拍卖时间:2026年3月31日9时30分;
八、申请(报名)地点、拍卖地点: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平阳县鳌江镇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嘉园)。
九、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
1.法人申请: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保证金交纳凭证;
2.自然人申请: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保证金交纳凭证;
3.其他组织: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有效证明文件、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保证金交纳凭证。
注: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十、保证金缴入账户:
户 名: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2010 0009 0038 285;开户行:平阳县农商银行营业部
账 号:3636 6149 0485;开户行:中国银行平阳县支行营业部
账 号:3300 1627 1270 5998 8888;开户行:建行平阳支行营业部
账 号:1203 2830 0904 9013 987;开户行:工行平阳营业部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6年3月30日16时。
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交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成交后保证金冲抵部分成交款;未成交者在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十一、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有关事项详见拍卖文件。
十二、咨询电话:
温州招采拍卖有限公司 13757882080
平阳县新敖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18057713313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保证金) 63193058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产权科 63193022
十三、网址:http://www.zjpy.gov.cn/col/col1229353018/index.html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平阳县新敖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