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产权招租公告
(2025)第21号
经批准,平阳县瓯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的昆阳镇汇水河路184-186号一楼商业、二楼住宅用房整体五年租赁权等8宗标的将以拍卖方式进行公开出租,具体组织实施由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及起始价: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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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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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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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面积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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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年租金挂牌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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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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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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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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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阳镇汇水河路184-186号一楼商业、二楼住宅用房整体五年租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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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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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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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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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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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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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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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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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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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阳镇创业路28号、30号、32号商业用房整体五年租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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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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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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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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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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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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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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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头镇邮电路2号2幢-1层-101商业用房三年租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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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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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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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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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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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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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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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头镇邮电路2号2幢-1层-102商业用房三年租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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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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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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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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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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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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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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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头镇邮电路2号2幢-1层-103商业用房三年租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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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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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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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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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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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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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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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头镇邮电路2号2幢-1层-104商业用房三年租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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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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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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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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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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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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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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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头镇邮电路2号2幢-1层-105商业用房三年租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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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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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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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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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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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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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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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头镇邮电路2号2幢-4层住宅/办公用房三年租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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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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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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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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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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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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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履约保证金为年租金的10%(取整数至各位)。租赁关系终止后,履约保证金除用于抵充合同约定应当由竞得人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竞得人。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租金无递增。第一年租金于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次年起租金于前一年合同到期日提前一个月交纳。租期起止时间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时间确定,无免租期。
3.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转租、转借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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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租对象: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招租方式:增价式拍卖,价高者得,起拍价即保留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四、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展示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 7 月 29 日止,标的现场。
五、申请(报名)时间:2025年 7 月 25 日至2025年 7 月 29 日 17 时(工作日);
拍卖时间:2025年 7 月 30 日 9 时 30 分;
申请(报名)地点、拍卖地点: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平阳县鳌江镇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嘉园)。
六、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
1、法人申请: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保证金交纳凭证;
2、自然人申请: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保证金交纳凭证;
3、其他组织: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有效证明文件、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保证金交纳凭证。
注: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七、保证金缴入账户:
开户名: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2010 0009 0038 285;开户行:平阳县农商银行营业部
账 号:3636 6149 0485;开户行:中国银行平阳县支行营业部
账 号:3300 1627 1270 5998 8888;开户行:建行平阳支行营业部
账 号:1203 2830 0904 9013 987;开户行:工行平阳营业部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5年 7 月 29 日 30 时。
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交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成交后保证金冲抵部分成交款;未成交者在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八、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有关事项详见拍卖文件。
九、咨询电话:
温州招采拍卖有限公司 13958957566
平阳县瓯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8767162965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保证金) 63193058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产权科 63193022
十、网址:http://www.zjpy.gov.cn/col/col1229353018/index.html
温州招采拍卖有限公司
平阳县瓯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7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