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昆阳镇第三中学校内超市、南雁镇笠湖村户外拓展营地(平步青云)经营权进行公开招租
平阳县产权招租公告
(2023)第 33号
经批准,平阳县昆阳镇第三中学和平阳县碧海仙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分别决定将所属的昆阳镇第三中学校内超市、南雁镇笠湖村户外拓展营地(平步青云)经营权进行公开招租,具体组织实施由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及起始价:
1、平阳县昆阳镇第三中学校内超市。
标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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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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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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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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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期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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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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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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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昆阳镇第三中学校内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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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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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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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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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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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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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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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竞租人必须为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或上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超市企业,竞租人不可以联合申请。
2、南雁镇笠湖村户外拓展营地(平步青云)经营权。
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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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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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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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场地面积约(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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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租金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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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期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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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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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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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雁镇笠湖村户外拓展营地(平步青云)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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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南雁镇笠湖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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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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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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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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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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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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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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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竞租人必须为法人单位、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竞租人不可以联合申请。
2、出租场地包括地块上景观大门、管理用房及部分户外拓展配套设施,不包括雁山村15亩土地使用权及玻璃栈道索道。
3、标的坐落位置及界址复杂,有意竞租人必须亲临现场勘察确认。
4、租金一年一缴。
二、招租方式:拍卖
三、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即日起至2023年12 月18 日止,标的现场。
四、申请时间:2023年12 月14 日至2023年 12月18 日17时(工作日);
拍卖时间: 2023年 12月19 日9 时30 分;
申请地点、拍卖地点: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鳌江镇车站大道和谐嘉园)。
五、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
1、法人申请: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保证金交纳凭证;
2、 其他组织申请: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有效证明文件、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保证金交纳凭证;
注: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六、保证金缴入账户:
开户名: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201000090038285; 开户行:平阳县农商银行营业部
账号:363661490485; 开户行:中国银行平阳县支行营业部
账号:33001627127059988888; 开户行:建行平阳支行营业部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3年12 月18 日16时。
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交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七、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有关事项详见拍卖文件。
八、咨询电话:
温州中天拍卖有限公司 13506775812
平阳县昆阳镇第三中学 13868561355
平阳县碧海仙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18815152573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保证金) 63193058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产权科 63193022
九、网址:http://www.zjpy.gov.cn/col/col1229353018/index.html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 11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