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函(平资规函【2020】9号)通知,因竞买资格准入条件调整,经研究决定终止《平阳县海域使用权出让公告》(平阳海权告字〔2019〕1号)关于平阳新兴产业园F-14-1等18宗海域使用权的出让活动,如再出让,另行函告。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