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阳县新兴产业园H-06地块出让的补充说明
接县资规局函,根据温浙集平滨海管【2021】20号文件说明,对公告号:平资规字【2021】第6号中出让地块要求予以增加以下内容:房地产须整体自持、产权不可分割。 特此说明。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3月19日
接县资规局函,根据温浙集平滨海管【2021】20号文件说明,对公告号:平资规字【2021】第6号中出让地块要求予以增加以下内容:房地产须整体自持、产权不可分割。
特此说明。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