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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阳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救助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8/5/3   访问次数:    分享:

关于平阳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救助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温州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就平阳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救助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 PYCG180426059

二、招标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服务期为三年,采购预算为18668129.40元;其中2018年度保费单价最高报价为3.55/人·月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

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授权的分公司);

2、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经营健康保险的必备条件,并且其总公司为《关于全国保险总

公司大病保险经营资质名单的公示》公示的具有大病保险经营资质的公司;

3、能够实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救助业务单独核算;

4、谢绝联合体投标。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529  下午1430

五、投标地点: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谐家园二楼)

六、开标时间:2018529  下午1430

开标地点: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谐家园二楼)

七、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20.00万元;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开户银行及账户: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平阳支行

银行帐号: 9558851203001516515

八、其他事项

1、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和招标文件下载期限为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

2、招标文件下载期限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

3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采购机构按《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

4、潜在供应商需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中标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供应商)。

保证金交纳日期:要求2018529日 下午1430前到帐(投标保证金不接受递交现金)。

采购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0577-63151083

 

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车站大道749号福森大厦1501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5168722214

联系传真:0577-63887886

 

温州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5-3


附件:
5.3招标文件--平阳县城镇职工医疗救助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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