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公望青少年艺术中心及配套设施工程--公望青少年艺术中心招标公告
PYJS220512092
1.招标条件
平阳县公望青少年艺术中心及配套设施工程--公望青少年艺术中心已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资【2020】27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县财政统筹及自筹,出资比例为县财政统筹55%,自筹45%,项目业主为平阳县新鳌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平阳县新鳌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融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平阳县公望青少年艺术中心及配套设施工程--公望青少年艺术中心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平阳县鳌江镇九叠河公园南部及东北角,工程总用地面积为3051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321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825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4960平方米。其中公望艺术中心建筑面积4199平方米,配套设施建筑面积9013平方米(包括地上面积405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960平方米)。
招标范围为: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建、安装,室外附属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本次招标工程控制价约4000万元,计划工期:18个月,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①、②项条件或由①、②项组成的联合体: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有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须以建筑工程施工资质单位为牵头人,若联合体投标,企业信息录入、递交投标保证金等须由牵头人办理,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两家。
3.4浙江省外投标人必须持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投标人进浙备案的网页(显示已备案截图)复制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在职职员)。
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于平阳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py.gov.cn/col/col1229353018)。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通过CA锁在登录平阳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新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新系统企业库入库及CA证书办理流程》,到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网址https://ggzyjy.wenzhou.gov.cn/wzcms/jsxmjyl/2355.htm)。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2年5月13日至2022年 6月2日09时30分前。
5.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平阳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6 月 2 日09时3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为平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117.149.228.166/TPBidder/)。
6.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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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平阳县新鳌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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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融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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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平阳县吉祥路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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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平阳县鳌江镇蓝田花苑3幢2单元3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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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何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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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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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396878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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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5168723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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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5 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