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招标登记、投标报名和统一发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等工作。
(二)负责提供开标、评标、签约场所等相关服务工作。
(三)负责组织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政府采购、国有建设用地(海域)使用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服务活动及政策咨询。
(四)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文件资料的编制、整理、统计、保密、归档等工作。
(五)负责计划财务、会计核算工作。负责交易收费及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保证金收退等工作。
(六)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交易信息数据采集、统计、分析等工作。
(七)负责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秩序,指导联系平阳县招标投标行业协会的工作。
(八)完成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7个内设机构:
(一)建设交易科。负责建设项目交易的过程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等发包承包交易的招标登记、招标信息受理、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确认等工作。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情况核定工作。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发包承包交易的有关文件资料的编制、整理、统计、保密、归档工作。负责工程分包劳务市场交易服务工作。
(二)土地产权交易科。负责办理和组织国有建设用地、海域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工作。负责有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的政策、业务流程等问题的咨询工作。负责履行国有关产权交易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有关产权转让交易工作。负责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有关产权转让交易资料的编制、整理、统计、保密、归档等工作。
(三)政府采购科。负责贯彻执行政府(国企)采购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公开招标限额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和国企采购项目的信息发布及中标结果公告。负责受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包括采购文件制作、组织现场开标、评标工作、中标结果发布、质疑回复、资料归档等工作。
(四)信息科。负责发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负责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及远程评标协调系统建设和维护工作。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综合业务管理及协同办公系统建设和维护工作。负责信息网络的管理和执法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招标投标统计数据及分析工作。
(五)财务科。负责计划财务、会计核算等工作。负责收费及票据领取(结报)、往来款项、代收代付投标保证金的管理。负责便民服务窗口的管理。负责财务有关档案的归档。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清产核资等专项检查工作。
(六)市场管理科。负责协助各行政监管部门查处场外交易或者规避招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协助各行政监督部门组织开展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检查活动。负责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的平台建设。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的诚信档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信用体系的建设、应用和管理等工作。指导联系平阳县招标投标行业协会的工作。
(七)监管科。负责全县建设工程项目招标申请、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协助招投标活动监管等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公共资源交易疑难问题及协调解决开评标过程中的疑难异常状况。负责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备案工作。协助做好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活动的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拍卖代理机构等中介机构的管理工作,协助处理中介机构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工作。认定招标方式变更项目范围。负责受理、协调、组织审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式变更工作及制定实施方案,负责招标方式变更项目的备案。负责县房建、市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承担县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编制与发布工作。指导乡镇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业务工作。